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监督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繁重艰巨的任务,因此,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是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课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2016年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共分8章、47条,三大板块:(1)第一章总则,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2)第二章至第五章,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共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做出规定,(3)第六章至第八章,共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制定了科学完整的党内监督体系,体现了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既强调加强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又规定了党员对党组织、党员对党的干部、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解决了长期以来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
2020年1月9日,南海调查中心第一党支部第一党小组在中心二楼会议室,集中逐条学习《条例》。通过学习,党员同志们深刻体会到: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约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核心;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关键;发扬党内民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通过《条例》的学习,党员干部的认识得到了提高,明确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一定要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以求真务实、公开公正的态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使监督不流于形式。
中心副主任陈嘉辉同志参加了此次学习。他借用部对司局级干部的要求勉励大家,一要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思想根基;二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要做到组织上、事业为重、公字为先;四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五要认真监督执纪问责。他强调,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干部,都要做好自我监督,接受党内监督、互相监督,让“红红脸”成为常态。(文:朱鹏利;图:肖棠维)
